发改委: 坚决抑制煤价继续上涨发布日期:(2016/11/17) 点击次数: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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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组织各省发改委及经信委召开电话会议。会上,连维良副主任指出近期煤炭保供应、稳价格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是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提出要加快释放先进产能以及延长产能释放时间。 会议看点 一、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释放先进产能 276至330个工作日对应约有6亿吨产能,该6亿吨作为调节市场的弹性产能,也作为国家层面的储备产能。目前保供应稳价格虽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因考虑到接下来的12月、元月属用煤高峰,前期产能释放还不到位,需求仍然存在缺口。对此,可将330个工作日制度执行至北方供暖结束。 此外,发改委也考虑到供暖结束后煤价有可能大跌,虽然时下发改委在积极释放产能,但是去产能的决心不会动摇,明年去产能任务估计在1.5-2亿吨,供应不会太宽松,且将长协5500大卡535元/吨作为市场的风向标,如果出现偏差,通过276—330工作日的调节。 二、坚决抑制煤炭价格继续上涨 连主任明确指出,目前国家倡导煤炭企业稳定价格,这是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今后煤炭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将作为批准其产能释放的重要依据。连主任强调:本次会议结束后,仍上调煤炭销售价格的企业,地方经济运行部门要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掌握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各级政府要将继续上调煤价的企业列入诚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执法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市场反馈 在连续的增产能、稳煤价政策作用下,近日煤价也开始小幅回落。近两天秦皇岛市场成交价比上周降了约20元/吨,预计12月份北方港结算价有望降至580元/吨左右。 产地方面,榆林、内蒙古煤炭价格基本维稳,但两地煤炭公路运费却持续下调。根据榆林煤炭交易中心数据,本周榆林煤炭公路运费降幅已经超过约30元/吨,内蒙古煤炭公路长途运费下调较为明显。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煤炭公路运费下降,主要是因为坑口煤价过高,下游用煤企业只能通过压运费来减少成本支出。这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现在产地煤价基本已经涨至顶峰。“目前港口煤价下调现象比较明显,产地基本还是以稳为主,根据我个人经验,港口煤价波动一般需要近半个月的时间才会对产地煤价形成影响,预计本月末坑口煤价有望回落。”业内人士李先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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