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永峰煤焦集团有限公司西秀区蔡官镇三层煤煤矿井口未进行封闭,也未设置栅栏、警示标志,供电线路尚未截断;安顺市平坝县黄家庄煤矿工广变电所两回路电源及变电所内正常供电;黔西南州兴仁县昱樟矿业公司井口未封闭;黔西南州兴仁县益发煤矿井口密闭前反水槽设置不规范,反水槽低于出水口。
安顺市平坝县大山乌煤矿未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规定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调度通信系统,12月1日早班井下未安排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情况。现场检查时安顺市平坝县金源煤矿、马幺坡煤矿无调度人员值班,主通风机房、变电所无人值守;黔西南州晴隆县永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员未持证上岗,调度员兼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且矿调度室只有一人值班。晴隆县源兴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新龙场镇三联煤矿监控中心、通风机房无人值班。
黔西南州晴隆县永荣煤矿、兴仁县潘家庄王家寨煤矿、兴仁县潘家庄王家寨煤矿、兴仁县潘家庄镇兴顺煤矿、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宏发煤矿、安顺市平坝县平乐乡马幺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无故障闭锁功能。黔西南州晴隆县永荣煤矿未按规定采用标准气样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永久避难硐室甲烷传感器未进行定期调校,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系统功能不完善。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宏发煤矿、平坝县平乐乡大山乌煤矿未按规定对井下传感器进行调校。安顺市平坝县平乐乡大山乌、马幺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备用主机无电,井下传感器安设不足,未安装馈电传感器等。平坝县平乐乡大山乌煤矿安全监控中心采用单回路供电,监控系统备用主机不能使用,系统功能不完善。
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玉顺煤矿(停产矿井)煤矿停产期间未采用机械通风。平坝县平乐乡马幺坡煤矿安装的三台主要通风机(一台使用,两台备用)能力不匹配。黔西南州贞丰县挽澜乡大石堡煤矿通风系统不完善,采区下山未贯穿整个采区,且一段进风一段回风;违规采用串联通风,K2辅助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回风串全矿井。兴仁县新龙场镇三联煤矿12运输巷配风量小于安设在巷道内的局部通风机额定风量,局扇循环风。
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宏发煤矿1903运输、回风顺槽标高位于经鉴定为无突出危险区域以下,且1903回风巷测定瓦斯压力0.942MPa、瓦斯含量9.1126 m3/ min、瓦斯放散初速度、破坏类型等指标超过临界值,未编制防突专项设计,未按规定采取区域防突措施;1210东瓦斯鉴定巷沿突出煤层掘进,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1904采面瓦斯抽采不达标。黔西南州晴隆县永荣煤矿区域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设计采用底板瓦斯抽放巷作为区域防突措施,但11403回采工作面、11501准备工作面掘进施工均未施工底板瓦斯抽放巷;未对被保护层进行保护效果考察。普安县糯东煤矿《揭17号煤层专项防突设计》未分析说明揭煤区域地质构造、揭煤区域与20号煤采空区内煤柱、20号煤矿巷道布置、20号煤保护范围等基本情况,未对揭煤期间的所需风量进行计算和验证;11701回风车场揭煤区域抽采达标评判时,瓦斯抽采计量范围与评判范围不一致,计算的抽采量数据来源依据不足,未对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未对瓦斯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进行评价,11701回风车场揭煤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在人员进入工作面后未打开并盯牢。
兴仁县潘家庄王家寨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下井人员与实际下井人数误差较大(实际下井85人,显示36人);平坝县平乐乡马幺坡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井下人员为零,但实际有27人入井。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宏发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分站设置不够,能准确监测井下人员位置。黔西南州晴隆县永荣煤矿人员位置监测分站安设数量不足,部分读卡器电量不足,无法实时显示入井人员情况。
黔西南州晴隆县永荣煤矿、贞丰县大石堡煤矿分别为10月、11月份刚刚经复产验收的煤矿,抽查时发现仍存在较多问题,有的是验收时即存在的重大隐患。黔西南州晴隆县安监局于11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永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隐患和问题37条,未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只责令限期整改,致使该矿存在重大隐患继续组织生产。
对发现的问题,暗访组均下达执法文书,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作出了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